憲問篇·子問公叔文子章
「時然後言」者,合說底不差過它時節。植
問「子問公叔文子」章。曰:「且說這三個『不厭』字意思看。」或云:「緣它『時然後言』,『時然後笑』,『時然後取』,所以人不厭之。」曰:「惟其人不厭之,所以有『不言、不笑、不取』之稱也。蓋其言合節拍,所以雖言而人不厭之,雖言而實若不言也。這『不厭』字意,正如孟子所謂『文王之囿,方七十里,民猶以為小』相似。」僩
魏才仲問:「『子問公叔文子』一段,當時亦未必是誇。」曰:「若不是誇,便是錯說了。只當時人稱之已過當,及夫子問之,而賈所言又愈甚,故夫子不信。」可學
「如『不言,不笑,不取』,似乎難,卻小。若真能如此,只是一偏之行。然公明賈卻說『以告者過也』。『時然後言,樂然後笑,義然後取』,似乎易,卻說得大了。蓋能如此,則是『時中』之行也。」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