郡斋读书志 · 偽史類目录

偽史類

△《華陽國志》十二卷

右晉常璩撰。華陽,梁州地也。紀漢以來巴蜀人物。呂微仲跋云:「漢至晉初四百載間,士女可書四百人,亦可謂盛矣。復自晉至周顯德僅七百歲,而史所紀者無幾人,忠魂義骨,與塵埃同沒,何可勝數,豈不重可嘆哉!」

△《蜀桂堂編事》二十卷

右偽蜀楊九齡撰。雜記孟氏廣政中舉試事,載詩、賦、策題及知舉登科人姓氏,且云:「科舉起於隋開皇前,陋者謂唐太宗時,非也。」

△《九國志》五十一卷

右皇朝路振子發撰。雜記吳、越、唐、前蜀、後蜀、東漢、南漢、閩、楚,凡九國。

△《十國紀年》四十二卷

右皇朝劉恕道原撰。溫公序云:渙之子也。博學強記,同修《通鑒》,史事之紛錯難治者,以諉恕。宋次道知亳州,家多書。恕往借觀之,目為之瞀。性剛介。初與王安石善,及改新法,言其非,遂與之絕。卒年四十九。所謂「十國」者,一王蜀,二孟蜀,三吳,四唐,五吳越,六閩,七楚,八南漢,九荊南,十北漢。溫公又題其後,云:世稱路氏《九國志》在五代之史中最佳,此書又過之。以予考之,長於考異同,而拙於屬文。其書國朝事,皆曰宋,而無所隱諱。意者各以其國為主耳。

△《外史檮杌》十卷

右皇朝張唐英次公撰。序稱:王建、孟知祥父子四世八十年,比之公孫述輩,最為久遠。其間善惡,有可為世戒者,路振之書未備。治平中成此書,以補其遺。凡《五代史》及皇朝日曆所書皆略之。溫公修《通鑒》,搜羅小說殆遍,未嘗取此書,蓋多差舛,如光天至二年之類是也。

△《江南錄》十卷

右皇朝徐鉉等撰。鉉等自江南歸朝,奉詔撰集李氏時事。王介甫嘗謂:鉉書至亡國之際,不言其君之過,但以歷數存亡論之,其於《春秋》、箕子之義為得也。雖然,潘佑以直見殺,而鉉書佑死以妖妄,殆與佑爭名。且恥其善不及佑,故匿其忠,汙之以罪耳。若然,豈惟厚誣忠臣,其欺吾君不亦甚乎?世多以介甫之言為然。獨劉道原得佑子華所上其父事跡,略與《江南錄》所書同,乃知鉉等非欺誣也。

△《江南別錄》四卷

右皇朝陳彭年撰。偽吳、偽唐四主傳也。

△《南唐近事》二卷

右皇朝鄭文寶編。記李氏三主四十年間雜事。

△《江南野史》二十卷

右皇朝龍袞撰。凡八十四傳。

△《戴鬥奉使錄》二卷

右皇朝王曙撰。景德三年為契丹主生辰使、祥符三年為吊慰使所錄也。

△《生辰國信語錄》一卷

右皇朝寇瑊撰。瑊與康德輿天聖六年使契丹,賀其主生辰,往返語錄,並景德二年至天聖八年使副姓名及雜儀附於後。

△《乘軺錄》一卷

右皇朝路振子發撰。振,大中祥符初使契丹,撰此書以獻。事見其傳。

△《富公語錄》一卷

右皇朝富弼使虜時所撰。

△《張浮休使遼錄》二卷

右皇朝元祐甲戌春,張舜民被命為回謝大遼吊祭使,鄭介為副,錄其往返地裏及話言也。舜民字蕓叟,浮休居士,其自號云。

△《匈奴須知》一卷

右契丹歸朝人田緯編次。

△《北遼遺事》二卷

右不題撰人,蓋遼人也。記女真滅遼事。序云:「遼國自阿保機創業於其初,德光恢廓於其後,吞並諸蕃,割據漢界,南北開疆五千里,東西四千里,戎器之備,戰馬之多,前古未有。子孫繼統二百三十餘年,迨至大祚失馭,女真稱兵。十三年間,舉國土崩。古人謂得之難失之易,非虛言耳。」

△《金人節要》一卷

右陷金人所上也。記金人初內侮,止紹興十年,共十六年事,頗詳實。

△《西夏須知》一卷

右皇朝劉溫潤守延州日,編錄偽境雜事。

△《蕃爾雅》一卷

右不載撰人姓名。以夏人語依《爾雅》體譯以華言。

△《雲南行紀》二卷

右唐韋齊休撰。齊休,長慶三年從韋審規使雲南,紀其往來道里及其見聞。序謂:雲南所以能為唐患者,以開道越嶲耳。若自黎州之南、清溪關外,盡斥棄之,疆場可以無虞。不然,憂未艾也。及唐之亡,禍果由此。本朝棄嶲州不守,而遂無邊患。以此論之,則齊休之言可不謂善哉!

△《雲南志》十卷

右唐樊綽撰。咸通中,南詔數寇邊,綽為安南宣慰使,纂八詔始末、名號種族、風俗物產、山川險易、疆場聯接,聞於朝。

△《至道雲南錄》三卷

右皇朝辛怡顯撰。蜀賊李順既平,餘黨竄入雲南,雷有終募怡顯招出之。至道初,歸,因書其所歷,成此書。

△《皇祐蠻記》一卷

右皇朝馮炳撰。記儂智高叛,朝廷遣狄青討平之事。

△《南蠻錄》十卷

右未詳撰人。熙寧間,交趾叛,朝廷議討之,或纂歷代南蠻事跡及便宜,上之。

△《西域志》十二卷

右唐僧玄奘撰。玄奘西遊天竺求佛書,既歸,記其所歷諸國風俗。其序云:自黑嶺以西皆土著,尚東左衽,務田畜,重財賄,嫁娶無禮,獨天竺則異,別記於後云。

△《雞林志》三十卷

右皇朝崇寧中王雲編次。崇寧中,劉逵、吳拭使高麗,雲為書記官。既歸,攟輯其會見之禮,聘問之辭,類分為八門。

△《夏國樞要》二卷

右皇朝孫巽纂。記夏北兵屯會要、土地肥磽、井泉湧涸、谷粟窖藏,酋豪姓氏、名位司存,與夫城池之完缺,風俗之所尚,編為兩帙,上之於朝。

△《石晉陷蕃記》一卷

右皇朝范質撰。質,石晉末在翰林,為出帝草降北表,知其事為詳。記少主初遷於黃龍府,後居於建州,凡十八年而卒。按契丹丙午歲入汴,順數至甲子歲為十八年,實國朝太祖乾德二年也。

△《虜廷雜記》十卷

右契丹降人趙志忠撰。記北廷雜事,始於阿保謹,迄邪律宗真。李清臣云:「志忠仕虜,為中書舍人,得罪宗真,來歸。上此書及契丹地圖,言北中事甚詳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