郡斋读书志 · 史評類目录

史評類

△《劉氏史通》二十卷

右唐劉知幾撰。知幾,長安神龍間三為史官,頗不得志,乃以前代書史,敘其體法,因習廢置,掇其得失,述作曲直,分《內》、《外篇》,著為評議,備載史冊之要。當時徐堅深重之,云:「居史職者,宜置座右。」玄宗朝,詔其家錄進,上讀而善之。宋子京稱,唐舊史之文猥褻不綱,謂知幾工訶古人而拙於用己。觀此書,知子京之論不誣。前世史部中有史鈔類而集部中有文史類,今世鈔節之學不行而論說者為多。教自文史類內,摘出論史者為史評,附史部,而廢史鈔云。

△《史通析微》十卷

右唐柳璨昭之撰。燦以劉子玄《史通》妄誣聖哲,評湯之德為偽跡,論桀之惡為厚誣,謗周公云不臣,褒武庚以徇節,其甚至於彈劾仲尼,因討論其舛謬,共成五十篇。蕭統云:「論則析理精微。」故以為名。乾寧四年書成。《唐史》云:燦公綽族孫。少孤貧,好學,著《史通析微》,時或稱之。起布衣,至為相,不四歲。按《唐紀》,相燦在天祐改元,則書成時,猶未仕也。

△《史記索隱》三十卷

右唐司馬貞撰。據徐、斐註糾正蚳牾,援據密緻。如東坡辦宰我未嘗從田常為亂,蓋本諸貞也。

△《歷代史贊論》五十四卷

右未詳撰人。纂《史記》迄《五代史》臣贊論。

△《唐書直筆》四卷

右皇朝呂夏卿撰。夏卿強記絕人,預修《新史》。此其在書局時所建明,歐、宋間有取焉,如增入高祖字叔德之類是也。

△《唐書新例須知》一卷

右記《新書》比《舊》增減志傳及其總類。

△《唐書音訓》四卷

右皇朝竇蘋撰。《新書》多奇字,觀者必資訓釋。蘋問學精博,發揮良多,而其書時有攻蘋者,不知何人附益也。蘋,元豐中為詳斷官。相州獄起,坐議法不一,下吏。蔡確笞掠之,誣服,遂廢死。

△《唐書音義》三十卷

右未詳撰人。比竇氏書大略同而稍異,乃析為三十卷。

△《唐史要論》十卷

右皇朝孫甫之翰撰。歐陽永叔、司馬溫公、蘇子瞻稱其其書議論精覈,以為《舊史》所不及。終於天章閣待制。

△《唐鑒》二十卷

右皇朝范祖禹醇夫撰。醇夫為溫公《通鑒》局編修官十五年,分掌唐史,以其所自得,著成此書。取武后臨朝二十一年系之中宗,其言曰:「此《春秋》『公在乾侯』之義也,雖得罪於君子,亦所不辭。」觀此,則知醇夫之從公,決非茍同者。凡二百六篇。

△《古史》六十卷

右皇朝蘇轍子由撰。其序曰:「太史公始易編年之法為紀傳世家,記五帝以來,然不得聖人之意。余因遷之舊,始伏義,訖秦始皇帝,為七本紀、十六世家、三十七列傳,謂之『古史』,追錄聖賢之遺意,以示後世。」《國史》議蘇氏之學皆機權變詐。今觀此書,蓋不然,則知子由晚節,為學益精深云。

△《兩漢博聞》十二卷

右皇朝楊侃纂。景德中,侃讀兩《漢書》,取其中名數前儒解釋為此書,以資涉獵者。侃嘗編《職林》矣,此亦其類也。

△《三劉漢書》一卷

右皇朝劉敞原父、弟攽貢父、子奉世仲馮撰。劉跂嘗跋其書尾,云:「余為學官亳州,故中書劉舍人貢父實為守,從容出所讀《漢書》示余,曰:『欲作補註,未能也。』然卷中題識已多,公之子方山亞父錄以相示也。」

△《東漢刊誤》一卷

右皇朝劉攽貢父撰。攽序稱,英宗讀《後漢書》,見「懇田」字皆作「懇」字,命國子監刊正之。攽為直講,校正其謬誤不可勝數,然此書世無善本,率以己意定之。漢平三年奏御。攽號有史學,溫公修《通鑒》,以兩漢事付之。

△《呂氏前漢論》三十卷

右皇朝呂大忠晉伯撰。予得其本於銅梁令呂肇修,撰汲公諸孫也。

△《晉書指掌》十二卷

右皇朝劉編。以《晉書》事實,以類分六十五門。

△《唐書辨證》二十卷

右皇朝吳縝撰。縝,字廷珍,成都人,仕至郡守。數《新書》初修之時,其失有八類,其舛誤二十門,凡四百餘事。縝不能屬文,多誤有詆訶。如《新書張九傳》云:武惠妃陷太子瑛,遣官奴告之曰:「廢發有興,公為援,宰相可常處。」九齡奏之,故卒九齡相而太子無患。縝以為時九齡已相而太子竟以廢死,以為《新書》似實而虛。按史之文謂終九齡在相位日,太子得不廢也,豈謂卒以九齡為相,太子終無患乎?初名《糾謬》,其後改云《辨證》,實一書也。

△《五代史纂誤》五卷

右皇朝吳縝撰。凡二百餘事,皆歐陽永叔《新五代史》蚳牾舛訛也。按《通鑒考異》證歐陽《史》差誤,如莊宗還三矢事之類甚眾,今此書皆不及之,特證其事之脫錯而已,又善本未必皆然。

△《註唐紀》十卷

右題曰樊先生而不詳其名,近代人所註《新書紀》也。

△《歷代史辨志》五卷

右未詳撰人。亦有可觀者,凡百許篇。序謂:「人之志有甚微者,不可不辨,故以名書。」

△《西漢發揮》十卷

右皇朝劉涇巨濟撰。涇,蜀人。

△《三國人物論》三卷

右皇朝蜀人楊祐甫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