繼父同居者
夫物之不齊物之情也,雖三王之世不能使天下無孤寡之人,亦不能使天下無再適人之婦。且有前後家東西家而為喪主者矣。假令婦年尚少,夫死而有三五歲之子,則其本宗大功之親自當為之收恤。又無大功之親而不許之從其嫁母,則轉于溝壑而已。于是其母所嫁之夫視之如子,而撫之以至于成人,此子之于若人也名之為何?不得不稱為繼父矣。長而同居,則為之服齊衰期,先同居而後別居,則齊衰三月,以其撫育之恩次于生我也。為此制者所以寓恤孤之仁,而勸天下之人不獨子其子也。若曰以其貨財為之築宮廟,此後儒不得說而為之辭。
夫物之不齊物之情也,雖三王之世不能使天下無孤寡之人,亦不能使天下無再適人之婦。且有前後家東西家而為喪主者矣。假令婦年尚少,夫死而有三五歲之子,則其本宗大功之親自當為之收恤。又無大功之親而不許之從其嫁母,則轉于溝壑而已。于是其母所嫁之夫視之如子,而撫之以至于成人,此子之于若人也名之為何?不得不稱為繼父矣。長而同居,則為之服齊衰期,先同居而後別居,則齊衰三月,以其撫育之恩次于生我也。為此制者所以寓恤孤之仁,而勸天下之人不獨子其子也。若曰以其貨財為之築宮廟,此後儒不得說而為之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