君之母妻 與民同者為其君,齊衰三月也。不與民同者君之母妻,民不服。而嘗仕者獨為之服也。古之卿大夫有見小君之禮。(如成公九年,季文子如宋,致女復命,公享之。穆姜出于房再拜是也。)而妻之爵服則又君夫人命之,是以不容無服。 ← 宗子之母在則不為宗子之妻服也齊衰三月不言曾祖已上 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