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史通义 · 答問目录

答問

或問︰前人之文辭,可改竄爲己作歟?答曰︰何爲而不可也。古者以文爲公器,前人之辭如已盡,後人述而不必作也。賦詩斷章,不啻若自其口出也。重在所以爲文辭,而不重文辭也。茍得其意之所以然,不必有所改竄,而前人文辭與己無異也。無其意而求合於文辭,則雖字句毫無所犯,而陰仿前人之所云,君子鄙之曰竊矣。或曰︰陳琳爲曹洪報魏太子,諱言陳琳爲辭。丁敬禮求曹子建潤色其文,則曰「後世誰知定吾文者」。唐韓氏云︰「惟古於文必己出,降而不能乃剽竊。」古人必欲文辭自己擅也,豈曰重其意而已哉?答曰︰文人之文,與著述之文,不可同日語也。著述必有立於文辭之先者,假文辭以達之而已。譬如廟堂行禮,必用錦紳玉佩,彼行禮者,不問紳佩之所成,著述之文是也。錦工玉工,未嘗習禮,惟藉製錦攻玉以稱功,而冒他工所成爲己製,則人皆以爲竊矣,文人之文是也。故以文人之見解,而議著述之文辭,如以錦工玉工,議廟堂之禮典也。

或曰︰古人辭命草創,加以修潤,後世詩文,亦有一字之師;如所重在意,而辭非所計,譬如廟堂行禮,雖不計其紳佩,而紳佩敝裂,不中制度,亦豈可行邪?答曰︰此就文論文,別自爲一道也。就文論文,先師有辭達之訓,曾子有鄙悖之戒,聖門設科,文學言語並存,說辭亦貴有善爲者,古人文辭未嘗不求工也。而非所論於此疆彼界,爭論文必己出,以矜私耳。自魏、晉以還,論文亦自有專家矣。樂府改舊什之鏗鏘,《文選》裁前人之篇什,並主聲情色采,非同著述科也。《會昌制集》之序,鄭亞削義山之腴;元和《月蝕》之歌,韓公擢玉川之怪;或存原欵以歸其人,或改標題以入己集,雖論文末技,有精焉者,所得旣深,亦不復較量於彼我字句之瑣也。

或曰︰昔者樂廣善言,而摯虞妙筆,樂談摯不能對,摯筆樂不能復,人各有偏長矣。然則有能言而不能文者,不妨藉人爲操筆邪?答曰︰潘岳亦爲樂廣撰讓表矣,必得廣之辭旨,而後次爲名筆,史亦未嘗不兩稱之。兩漢以下,人少兼長,優學而或歉於辭,善文而或疎於記。以至學問之中,又有偏擅,文辭一道,又有專長;本可交助爲功,而世多交譏互詆,是以大道終不可得而見也。文辭末也,茍去封畛而集專長,猶有卓然之不朽,而况由學問而進求古人之大體乎?然而自古至今,無其人焉,是無可如何者也。

或曰︰誠如子言,文章學問,可以互託。茍有黠者,本無所長,而謬爲公義,以濫竽其中,將何以辨之?答曰︰千鈞之鼎,兩人舉之,不能勝五百鈞者,仆且蹶矣。李廣入程不識之軍,而旂旌壁壘,爲之一新,才智茍遜於程,一軍亂矣。富人遠出,不持一錢,有所需而稱貸,人爭與之,他人不能者何也?惟富於錢,而後可以貸人之錢也。故文學茍志於公,彼無實者,不能冒也。

或曰︰前人之文不能盡善,後人從而點竄以示法,亦可爲之歟?答曰︰難言之矣。著述攺竄前人,其意別有所主,故無傷也。論文攺竄前人,文心不同,亦如人面,未可以己所見,遽謂勝前人也。劉氏《史通》著《點煩》之篇矣,左、馬以降,並有塗攺,人或譏其知史不知文也。然劉氏有所爲而爲之,得失猶可互見。若夫專事論文,則宜愼矣。今古聰敏智慧,亦自難窮,今人所見,未必盡不如古。大約無心偶會,則收點金之功;有意更張,必多畫墁之誚。蓋論文貴於天機自呈,不欲人事爲穿鑿耳。

或問︰近世如方苞氏,刪攺唐、宋大家,亦有補歟?夫方氏不過文人,所得本不甚深,况又加以私心勝氣,非徒無補於文,而反開後生小子無忌憚之漸也。小慧私智,一知半解,未必不可攻古人之間,拾前人之遺,此論於學術,則可附於不賢識小之例,存其說以備後人之采擇可也。若論於文辭,則無關大義,皆可置而不論。卽人心不同如面,不必强齊之意也。果於是非得失,後人旣有所見,自不容黙矣,必也出之如不得已,詳審至再而後爲之。如國家之議舊章,名臣之䇿利弊,非有顯然什百之相懸,𡨴守舊而毋妄更張矣。茍非深知此意,而輕議古人,是庸妄之尤,卽未必無尺寸之得,而不足償其尋丈之失也。方氏刪攺大家,有必不得已者乎?有是非得失,顯然什百相懸者乎?有如國家之議舊章,名臣之策利弊,𡨴守舊而毋妄更張之本意者乎?在方氏亦不敢自謂然也。然則私心勝氣,求勝古人,此方氏之所以終不至古人也。凡能與古爲化者,必先於古人繩度尺寸不敢逾越者也。蓋非信之專而守之篤,則入古不深,不深則不能化。譬如人於朋友,能全管、鮑通財之義,非嚴一介取與之節者,必不能也。故學古而不敢曲泥乎古,乃服古而謹嚴之至,非輕古也。方氏不知古人之意,而惟狥於文辭,且所得於文辭者本不甚深,其私智小慧又適足窺見古人之當然,而不知其有所不盡然,宐其奮筆改竄之易易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