檳榔
俞益期《與韓康伯牋》曰:“檳榔,信南遊之可觀:子既非常,木亦特奇,大者三圍,高者九丈。葉聚樹端,房構葉下,華秀房中,子結房外。其擢穗似黍,其綴實似穀。其皮似桐而厚,其節似竹而穊。其內空,其外勁,其屈如覆虹,其申如縋繩。本不大,末不小;上不傾,下不斜:調直亭亭,千百若一。步其林則寥朗,庇其蔭則蕭條,信可以長吟,可以遠想矣。性不耐霜,不得北植,必當遐樹海南;遼然萬里,弗遇長者之目,自令人恨深。”
《南方草物狀》曰:“檳榔,三月花色,仍連著實,實大如卵。十二月熟,其色黃;剝其子,肥強可不食,唯種作子。青其子,並殼取實曝乾之,以扶留藤、古賁灰合食之,食之即滑美。亦可生食,最快好。交阯、武平、興古、九真有之也。”
《異物志》曰:“檳榔,若筍竹生竿,種之精硬,引莖直上,不生枝葉,其狀若柱。其顛近上未五六尺間,洪洪腫起,若瘣(黃圭切。又音回。)木焉;因坼裂,出若黍穗,無花而為實,大如桃李。又生棘針,重累其下,所以衛其實也。剖其上皮,煮其膚,熟而貫之,硬如乾棗。以扶留、古賁灰并食,下氣及宿食、白蟲,消穀。飲啖設為口實。”
《林邑國記》曰:“檳榔樹,高丈餘,皮似青桐,節如桂竹,下森秀無柯,頂端有葉。葉下繫數房,房綴數十子。家有數百樹。”
《南州八郡志》曰:“檳榔,大如棗,色青,似蓮子。彼人以為貴異,婚族好客,輒先逞此物;若邂逅不設,用相嫌恨。”
《廣州記》曰:“嶺外檳榔,小於交阯者,而大於蒳子,土人亦呼為“檳榔”。”